機構全稱 | 區委編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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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職能 |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行政管理體制、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的法規、政策;起草有關機構編制管理的規范性文件。 (二)研究制訂全區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組織實施全區黨政機構改革方案;指導、協調全區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三)協調區委、區政府各部門的職能配置及其調整;協調區委各部門之間、區政府各部門之間、區委各部門與區政府各部門之間,以及區委區政府各部門與街道之間的職責分工。 (四)審核并管理區委、區政府各部門及部門管理機構、政府派出機構、議事協調機構的辦事機構的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審核并管理區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以及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的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審核全區行政編制、專項編制的總額;參與規范、清理非常設機構和議事協調機構。 (五)負責編制并實施區級機關事業單位年度機構編制事項調整計劃和年度編制使用計劃。 (六)綜合協調全區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擬訂全區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方案;協同區級有關部門推進各類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擬訂全區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辦法及編制標準并組織實施;審核全區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參與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審核、報批工作。 (七)貫徹執行《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監督全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指導全區事業單位實施法人治理結構及績效評估和年度報告公開制度。 (八)負責指導和規范全區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和其他非營利單位網上名稱的管理。 (九)負責全區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工作,對全區機關事業單位的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實行全過程動態管理;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財政統發工資的人員編制審核。 (十)監督檢查全區行政管理體制、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執行情況,依法查處違反機構編制管理政策法規的違規違紀行為;負責區級機構編制管理績效評估。 (十一)負責協調全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用工范圍和總量控制。 (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區編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
機構地址 | 杭州市拱墅區臺州路1號 |
郵編 | 310015 |
咨詢電話 | 0571-88259664 |
監督電話 | 0571-88259664 |
聯系郵箱 | |
辦公時間 | 9:00-17:00 |
網站地址 | http://www.2301789.buzz/col/col1229512/index.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