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 區公安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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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職責 |
1、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2、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3、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4、管理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5、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 6、管理集會、游行、示威活動; 7、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8、對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 9、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10、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范工作。 |
單位地址 | 杭州市拱墅區上塘路485號 |
公開(監督)電話 | 傳真:0571-87281810 |
辦公時間 | 9:00-12:00;14:00-17:30 |